猛兽记

第 2 部分阅读

因为高原苦寒的缘故,这里人吃的油气比较重,早餐喜欢一碗牛杂加一小笼包子或是再加一碗炖猪蹄。从口味上来说这种风格是很合我脾胃,但脂肪含量之高自不待言,吃的时候时常想想吃下一口身上的肥膘就要厚上一丝,着实有些影响食欲。还有这里乃是州府,消费之贵还要超过成都,一碗牛杂八块一碗蹄花十二块,倒是很让我忍了忍嘴。后来寻觅到一卖六块钱一份的快餐之处,居然能有两荤两素的超规格待遇,感动之余最后决定干脆都不在家作饭了,全部在这里吃。

藏餐去吃过几次,酥油茶和和尚包子吃起来感觉不错,还有酸菜面块,和牛杂一起算是这里最好吃的东西。至于大名鼎鼎的手抓牛肉,原本设想这种豪气万千宛如梁山好汉的吃法肯定很过瘾,但吃过之后方知,一盘两斤多的牛肉还是要些肚量才能消化的。而且那牛肉居然坚忍不拔堪比橡皮,吃过一顿之后连说话都没力气了。

说到真正的特色的吃,这里还是要说红原酸奶和蘑菇。都是其他地方吃不到的真正好货。

红原牛奶据说以前乃是普通人吃不到的出口玩意,用这里的牦牛奶制作的酸奶奶味之重,重得似乎隐隐有股骚味。那天从黑水坐车回马尔康,路途过一卖奶处休息的时候尝了一碗,顿时一吃钟情,直接提了一小桶回去打算慢慢品尝。但是马尔康天气当时还热,住处没有冰箱,只得硬生生在三天之内吃光,不幸的又是同住的家伙没一个会吃这玩意,只有独自解决。结果那两天连呼吸仿佛都有股浓重的奶味。

临走的时候提了两桶,一桶送给成都,一桶带回乐山,结果居然还是没人能尝懂这高原的原生态,冻在冰箱里一个人吃了十天。吃完后过了两天,去买瓶以往喜欢的华西酸奶,却发现吃惯了红原之后再吃其他勾兑的完全味同嚼蜡。

至于马尔康的蘑菇,是让我大开眼界。每天早上楼下都有藏民背着几十斤山上采来的蘑菇来卖,在城市里,这种真正的野山菌可都是高价的稀罕货,至少我是舍不得去吃的,在马尔康却吃了个饱。

最便宜的是青冈菌,二块多一斤,稍贵些的是鹅蛋菌,依据成色二块多到四块,用来清烧香得很,至于最贵最好吃的,自然是传说中的松茸,我刚到马尔康的时候才二十多一斤,临走的时候因为要下市了,已经升到了四十以上。

其实这些蘑菇是不要钱的,满山都长得是,清早起来往山上一逛,一两个小时就能拣够一天吃的。只不过松茸就没这么容易了,只有在海拔三千以上的松树林中有,而且都是在清晨采集,不是专门采的人不容易采到。

在马尔康有一段时间都耗在了蘑菇上,早上去买蘑菇,中午晒蘑菇,下午收蘑菇,累计弄了几十斤蘑菇来晒干,或是寄给朋友或是带回家。可惜不大熟悉保存之法,最昂贵的松茸晒干了没系好口袋就扔在床下,结果一直到我离开马尔康我那一间屋子一直香味弥漫,连往日的袜子味鞋子味居然都能全部压了下去,但是回去之后把松茸弄来炖鸡吃,却发现已经没什么味道了……

还有损失惨重的一回。生日那天,好不容易将新买的八斤鲜松茸切好晒好,提把刀带根牛鞭打算去爬昌列寺。传说这可是一大喇嘛在北京集资,成龙赵本山也有投资而修建的马尔康第一喇嘛庙。想像在这号称佛国仙境的昌列圣山峰顶用刀削着吃牛鞭,以之迎接本人降临世间的27周年纪念,正是符合本人身份地位的雅事。

哪知道这山于峨嵋山大佛寺完全不同,如果不是一路有路标我还以为这就是座鸟不生蛋的荒山,海拔三千多,二十余公里的山路,我爬了四个小时路上连鬼影都没见着一个,连寺中的老喇嘛知道我是一人走路上来的都大为惊叹。路上为了走近路爬岩壁钻树林,连伟大的牛鞭都因为携带不方便被迫放弃,埋在了路边岩石缝隙中,只有一大饼收在兜里带了上来。

所谓耗资数亿的昌列寺有些让人失望,和一般的景点建筑没什么区别,宛如个暴发户,奢华华丽之间有些不伦不类,喇嘛庙的门口居然是两个青石狮子,正殿门口的整体青龙石柱雕功精美难得,只是不知这些东西和藏传佛教有什么关系。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寺庙旁边的篮球场以及独自守在硕大寺庙中的老喇嘛,慈和虔诚,比这昌列寺更有魅力。

不远处的旧昌列寺虽然破烂,却远比这豪华的新寺更有味道,独自走在阴暗的狭小走道里转着经桶,仿佛有些错乱时空的苍凉感。

寺庙外面有些散住的藏民,放牧的牛马猪羊满山乱跑,我看见有只肥猪睡在泥泞中,嘴边两只獠牙支出老长,额头上一蓬家猪绝没有的毛,居然有很重的野猪血统,看我走近看他也抬头来看我一眼,我似乎感觉这眼神有些人一般的灵性,随后却又睡回泥泞间鼾声大作。有几只四处乱跑的小猪看起来很可爱,几乎和电视上海报上的有得比。

最好看的始终还是景色。在这海拔三千多的峰顶席地而坐,周围除了风就是远处平行的云,一望无际直到视线尽头。这是生平仅此一见的景色,原地端坐啃着大饼喝着可乐,居然不知不觉就坐了两三个小时。如果不是太阳晒得刺痛,这里对我来说和仙境无异。

在这平行之处看云,自然和往日全然不同。其中有几朵从中拉出无数丝线被扯向了地面,飘忽婉转,看起来仿佛像是从地面放上的风筝。无论是从照片还是电视上都没见过此等奇景,啧啧称奇细细观看,后隐约发现似乎有些不对,那云朵就是在马尔康上方,无数的云雾丝线就是扯向了马尔康。摸出电话想问个究竟,却没信号。

不久朋友租了部车上山来接我,下山却忘记了那牛鞭的具体掩埋之处,只得放弃让它于草木同朽。等回到马尔康一看,外面晒着的昂贵蘑菇全泡在了水里宣布报废,才明白那如丝如雾的丝线到底是何物。话说我到马尔康半个月,愣是没见到下过一滴雨,第一次见到却就给了我个下马威。

随后朋友请我下馆子吃雅鱼,久闻其名,一吃之下果然不同凡响,细嫩鲜美。据说这河里似乎就有,只可惜无数喇嘛守护,至少我是不敢去弄的。朋友还点了几道野味打算让我尝尝,只可惜不巧当天都卖光了,否则也可以试试腐败的滋味。

回住的地方,想不到同住的两位女孩悄悄给我弄了个生日蛋糕,让我感动了一下,只是她们不知道我名字,蛋糕上写的居然是‘祝巨人生日快乐’。

随手杂文 转帖:老谢的奇幻人物七宗罪

奇幻文学的恶俗之——七宗罪

近日心情不爽,遂上网看书解闷,不料反而更加郁闷——点击排行榜上的作品几乎没有几部入得法眼,原先能看的几部也逐渐沦陷,一怒之下撰写此文。

恶俗之罪其实远不止七宗,只不过我现在想起多少说多少。

1、设定

几乎没有哪部作品没有一大堆年表、地图、设定集的。拜托……我们是要看小说,我们要看的是有趣的故事,我们没兴趣研究那些设定,我不在乎你这一拳是否用了九十五万匹马力,我只在乎你这一拳打下去那个该死的家伙能流出多少鼻血。

万恶的设定集最早的起源似乎来自于魔戒?!随后无耻的拖稿王永野护,邪恶的杀人王田中芳树,万恶的堕落王魏丝和崔西,仇恨法师的rp王萨尔瓦多……这一连串的名字所代表的无不是具有庞大背景设定的宏篇巨著。随后我看过不少完成的未完成的奇幻作品,故事还没开始说,年表已经列了好几页,地图精细得恨不能连wc的位置都标注上,刚出场的家伙就已经定好了生卒年月——精确到了时分秒。

好吧,我承认,我不是说设定不好,只不过这对于我们这些读者来说完全没必要!这些东西请放在你自己心里,不要让我们看到。真正的名著绝不会在这方面浪费笔墨,就像我前面罗列的那些作者们,如果他们让我在看到故事之前就先来一大通老奶奶裹脚布一样的设定,3页之后我就会把这些作品扔到垃圾桶里。当看到噗噗伴随雷斯林的时候,我并不想知道她敏捷15,有7hp;当我看到尤利安驾驶着斯巴达尼恩击落巡洋舰时,并不在乎它是否全长40米宽7米高13米,自770年正式采用;当我正在欣赏崔斯特和恩崔立惊险刺激的生死决斗时,若有人在旁边大煞风景地告诉我崔黑子用的闪光是+2防御弯刀,比不上恩崔立的+3创伤长剑,我会用拳头教他闭嘴。

实际上架空背景的奇幻小说如果能够不让人看出“背景设定”才是最好的,以我们dm的角度来讲,这叫做“自底向上”的构建世界,或许整个世界都在你心中,但是涉及到作品中的人物、事件、情节的东西并不多。我记得戏剧创作中曾经有这么一个原则,大意是如果在第一幕墙上挂着一把剑,那么第五幕之前就该把它抽出来,否则就不要挂上去。与其用繁复冗长的设定吓住读者,不如学学《刺客学徒》的偷机取巧,通过一名不喑世事的孩童之眼慢慢展开浮世的画卷。

有些人大概会马上抬出dnd的牌子来塞我嘴。那么,我不妨大声地宣布:dnd是纯粹的yy,作为文学作品的背景设定它就是个狗屁!如果说有好的设定就能有好的作品,那我们家里的鱼肉瓜菜都挺新鲜,怎么我就做不出一顿好饭来?如果说好的作品都应该有一套完善的设定,那他就是中了dnd崇拜症,瞎了眼睛。《百年孤独》是举世公认的好作品,卡夫卡是无人不晓的大作家,他们的作品背景可有逻辑性与合理性可言?不一定非要满汉全席才能显出厨师的本事,想知道掌勺的有多大本事,只要尝一口家常菜就够了,我一个朋友用鱼香肉丝测试,而我则喜欢用西红柿炒鸡蛋。

2、神魔

神魔之战是永远的奇幻题材,路西法、大魔神、魔神王、魔龙皇……名字一个比一个酷,能力一个比一个强。太古时代的潮流是打倒大魔王,拯救全世界;中世纪的潮流改为揭发魔神战争的真相,残酷的世界;现在的潮流则进化到我是大魔王,充满h的粉红色世界!

从这个进化是我们可以看出神魔之战为什么受欢迎——因为我们的主角越来越强了!以前只是个穷小子,机缘巧合之下成为世界的希望,进而觉得神已经不在话下了,不颠覆一下实在对不住主角伟大的冒险历程,现在早就脱胎换骨了,大魔王转世投胎!前世的爱妻美妾们一个个散落在世界各个角落等着投怀送抱!

神魔的好处,就在于它的强大——越是打败强者越能显露出主角的悍勇无敌!所以,我们要屠神弑佛斩魔除妖!天上地下我最强,古往今来无匹敌!什么魔法、神术,全都未够班,大宇宙力量才是我爱玩的东西!

3、身世

承上所述,主角的身世绝对不能普通,王子?那东西只配倒马桶;魔王之子?去,到地下室擦窗户;我们现在是创世神本人,神游三界,意走八荒!

能成为主角必然有过人之能,有过人之能者必有离奇之身世,由此身世者必然会觉醒,觉醒后就必然无所不能!要不是这样,怎么解释我们的主角从稀泥软蛋到旷世奇侠,一路平平安安轻轻松松,不用练习不用思考,茶余饭后打个饱嗝就能解决贤人智者千百年来都想不通的道理,弹指间一条计策将千百万如狼似虎的敌人樯橹灰飞烟灭?因为——我们就是他喵的什么都知道呀!

本来《魔法学徒》曾经让我抱持这么一个希望,但是很显然,这本书也走上了同一条路。果然……拯救世界的强者还是要有非凡血统,不是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所能做到的,我们只要乖乖地混吃等死,盼着有生之年能够遇到一个万年不愈的盖世奇才——而且还有稀世血统——来充当救世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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