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

第 14部分阅读

“不过,爱情是可以勉强的,不是吗?”我随口说道,哼哼然。

语毕,大家哈哈大笑,笑得前俯后仰。

可不是,有一百种方法可以把爱情搞丢,就有一百种方法可以亲近爱情。

抄抄我自己在《爱情,两好三坏》里的作者自序:

很有可能,爱情是人生中最无法受到控制的变项,这正是爱情醉人之处。

但什么是爱情?当有人试着告诉你这个千古问题的答案时,那不过是他所体验过的某种滋味,或是故作忧伤的勾引姿态。

爱情是许多人人生的最缩影。答案有浪漫,有疯狂;有刻骨铭心,有轻轻触动;有死生相许,有背叛反复;有成熟,有期许成熟。

每个人想寻找的答案都不一样,因为每个灵魂都无比独特。

每个人最后寻到的答案不一样,因为恋爱需要运气。

二十岁以前,我坚贞笃信努力可以得到任何爱情。何其天真。

二十岁以后,我醒悟到大部分的爱情,早在一开始就注定了结果。绝大多数的人,都会在下意识的第一印象中,将异性做“恋爱机会”的评分,从此定调。

但恋爱除了运气,还有更多的努力填补其中,充满汗水、泪水的光泽与气味。

所以爱情的姿态才会如此动人。

没有人可以替你定义你的爱情。

星座专家去死。

答客问专栏作家去死。

所有拼命想告诉你何时该谈恋爱何时不该谈恋爱的关心魔人,去死。

勇敢相信自己的嗅觉,谈一场属于青春的爱情吧!

*********************

高中的日子过得很饱满,除了补习,我几乎每天晚上都留在学校读书。

周末假日,沈佳仪偶尔会到文化中心念书,换换环境。我知道后,便跟着养成一大清早在文化中心大门口排队抢占k书位子的习惯。我们交换考卷,分享共同科目的笔记,进行一次又一次的月考赌赛。

不知不觉,沈佳仪的姐姐考上了大学,到台北念书去。从此我在晚上留校念书的时候,更对形单影只的沈佳仪留了心。

又一个夏天,我们再度去了第二次的信愿行儿童佛学夏令营,这次我没有再担任小队辅,跑去当洗碗与菜饭分配的打杂。跟我同年同月同日生的李丰名,也跟我一起负责帮大家洗碗,洗着洗着,他就这么爱上跟我们一起洗碗的女孩淑惠,成了我们这群好友第一个交女朋友的混蛋。

然后,又一个夏天过去。

我们已经笑嘻嘻赌到了模拟考,来到兢兢业业的高三。

在勤劳念书的爱情光辉的照蔽下,我的课业成绩总保持在全校前三十名。但由于我读书的天分已经燃烧到极限,我渐渐清楚我永远无法推进到全校前十名(除非前二十名同时转学),也意味着我无法如沈佳仪所说的,考上慈济医科。无妨,既然不是那块料,我改以成大的“工业设计”系为主要的努力标的。

经过了一年的整肃情敌计划,我确认主要的对手只剩下阿和一人。

“说真的,你觉得你真赢得了阿和?”许博淳坐在机台前,打着勇猛拳击。

“为什么会输?”我拼命扣杀按键,发出彗星拳。

“据我所知,阿和的姐姐会帮他出主意,比如买生日礼物,或是怎么跟女生说话等等,听起来很可靠的样子。”许博淳也一样拼命扣杀按键。

两个电玩角色在屏幕上狠命厮杀。

“是啊,比起阿和那很懂女生的姐姐,我的军师许博淳简直是个屁。”我皱紧眉头,看着自己的角色被瞬间殴飞。但心中已有了计较。

没错,单兵作战是很豪爽,但失败的代价太大,我承受不起。比起豪迈的狂输,还不如用天罗地网的布局去求胜。

当晚骑脚踏车回家后,我便鼓起勇气,写了封信给沈佳仪的姐姐,贴上邮票寄到沈姐姐念的大学系所,内容不外乎是坦白自己很喜欢沈佳仪这件事,并希冀得到沈姐姐的信息奥援。

“情敌有姐姐帮忙有什么了不起,我他妈的有沈佳仪的姐姐亲自加持!”我深呼吸,将信件丢进邮筒。

祈祷我的诚恳发生作用,最低限度沈姐姐不要跑去密告我,说我鬼鬼祟祟请她当军师。

这样还不够。

我打了通电话,找上沈佳仪跟我国中时期共同的好朋友,正在嘉义念五专的叶恩瑄,死求活求,就是要叶恩瑄发誓当我的眼睛与耳朵,将沈佳仪没有告诉我的心思泄露给我。

“可以是可以啦,但……这样好像在做对不起沈佳仪的事喔。”叶恩瑄苦恼。

(www。。).

“什么对不起?哪有对不起?总之沈佳仪喜不喜欢我其实不关你的事,也没有要你帮我说话。你觉得沈佳仪是那种你拍我马屁,她就会比较喜欢我的那种女生吗?”

“那我要做什么?”叶恩瑄似乎很无奈。

“只是啊,就多给我一些沈佳仪的悄悄话,其它的我自己来行了!”我哈哈大笑,在电话这头握紧全是冷汗的掌心。

一个礼拜后,沈姐姐回了信,内容让我雀跃不已。

“我无法告诉我妹妹她应该喜欢谁,但我欣赏你的坦白。欢迎你常常写信给我。加油!”沈姐姐这么表示,让我握信的手充满了能量。

就这样,我多了两位很接近沈佳仪心思的军师帮忙,也从这些线报中渐渐了解到,我在沈佳仪心中占据的角色颇有特别之处,既不是普通好朋友,却又还未构到“喜欢”两字的边。

但,就是特别。无法被清楚定义的特别。

我想再多一点,一点点。

“让佳仪知道我对她有一分独特的喜欢,似乎是可行的?”我喃喃自语,在阳台上,看着被天线切成好几片的夜空。

喜欢一个人说不上什么真正的时间表,让喜欢的人知道自己的心意,也谈不上什么时机是最合适的。

想想,靠着平时不断将可以聊天的话题记录在笔记本上,我跟沈佳仪讲电话的时间越来越长,已经长到可以聊三四个小时这么久。三四个小时耶!这种等级的聊天默契,应该暗示着我应该可以……比特别还要更特别一点?

这次,就撇开斤斤计较的奸诈部署,靠直觉吧。

我看着笔记本上的歌词记录,我为沈佳仪写的歌,已经快要倾泻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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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毕业旅行,去的是垦丁。历年历届都一样了无新意。

第一天的晚会,学校包下垦丁青年活动中心的大礼堂,每个班级都可以报名上台唱歌表演,要点名的,所以没有人敢擅自跑出礼堂夜游,几百人全塞在一块,意兴阑珊地听歌。

这样很好,人越多,就越对我的脾性。

“柯腾,你要想清楚。”许博淳狐疑,忍不住提醒我。

“喔?”我拍拍脸。用力拍拍脸。

“你这样做的话,就跟廖英宏、谢孟学、阿和等人一样了。”许博淳瞪着我。

“就当我沉不住气好了。我本来就是那种,喜欢一个人,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的那种大王八蛋。”我振臂,为自己打气。

我拿出事先影印好了的歌词,将它发给班上二十几个早已熟练《我仍会天天想着你》歌曲的男生,吆喝大家上台。大家懵懵懂懂,等到回过神时,全都围着麦克风站好,等待我的指示。

类似罗马竞技场的环场礼堂中,主持人等着我开口,全场高三、国三的学生都看着我。我抖弄眉毛,深呼吸,将与生俱来的自信催化到最顶点。

我找到坐在台下的沈佳仪,若有似无地将视线带过她身边。

“现在,我要将一首自己写的歌,送给我很喜欢的女孩。希望多年后某一天,她还是能想起,曾经,有这样的一个男孩,做了这么一件事,因为非常非常喜欢她。”我拍拍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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